西藏自治区教师职称评审的制度要点
西藏自治区教师职称评审覆盖基础教育、普通中等职业教育、技工院校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序列。基础教育实行普通职称与基层“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”(双定向)两套通道,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;城镇教师申报普通高级须具备乡村/薄弱学校任教交流经历;乡镇及以下教师申报中高级不作公开发表论文硬性要求,教案、校本材料、育人案例可替代论文。
西藏特色政策包括:援藏支教满1年视同城镇教师下乡交流经历;技工院校独立评审体系,严禁与普通中职混报;本科高校自主评聘,高职高专参加自治区评委会;高级、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现场讲课答辩;申报实行线上系统填报+纸质原件报送双轨制,纸质材料审核权重高。
西藏教师职称评审适用哪些教育序列?
覆盖基础教育(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教、教研电教)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、高等教育(本科、高职高专)四类序列,各序列评审条件与入口不同。
什么是西藏基层“双定向”职称?
基层在岗教师可申报“定向评价、定向使用”职称,岗位单列、不占用普通职数,取得后须在基层服务5年,调离非基层学校不能直接使用该职称。
援藏教师能在西藏申报职称吗?
援藏满1年以上,经派出单位同意,可在受援地申报职称,援藏经历视同城镇教师下乡支教经历。
